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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裁触发案件审理“三高”效应——天等县人民法院推进案件“繁简分流”高效速裁工作?纪实
作者:梁燕 发布时间:2018年01月05日 16:56

速裁触发案件审理“三高”效应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——天等县人民法院推进案件“繁简分流”高效速裁工作纪实

近年来,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数量大幅增加,案多人少矛盾愈加突出。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,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,今年6月底,天等法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速裁组,对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、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快调快审快结。2017年,该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95件,审结837件,其中适用速裁方式结案697件,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83.3%,案件审理周期均为45天以下,有效分流和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,引领案件审理实现“高速、高效、高质”。

高速:1小时化解12柜猪脚买卖合同纠纷

“以前总听人说来法院打官司起码要一两个月,没想到我这个案子当天就解决了,真的好快啊。”近日,拿到调解书的李干兴奋地说道。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从起诉到结案仅仅用了一天时间,当事人切实感受到“提速”带来的诉讼便利。

原告李干与被告黄星是多年的商业贸易伙伴,今年3月15日,双方多次在微信上洽谈购买猪脚事宜,并口头达成猪脚买卖协议,先由李干将预付款24万元打到指定账户,再由黄星交付12柜猪脚。由于供货方没有向黄星提供货物,导致黄星迟迟未能在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给李干,而且该指定账户并非黄星本人的账户,双方因此产生纠纷。

立案当天,速裁组法官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。经了解,原被告双方是多年的朋友,常有交易往来,主办法官从修复当事人友情的角度出发,巧妙运用友情这把“钥匙”打开双方的心结。调解过程中,黄星表示这笔钱是打到上家的账户,自己也是受害者,现在手上没有那么多钱,希望能给七个月的宽限期,争取在2018年2月前将这笔预付款退还给李干,利息按照年利率6%计算。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,双方终于打开心扉,达成调解协议。

高效:1天审结16件劳务合同纠纷

10月10日,李高等16名农民工来到天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,起诉承建方张雷。

2016至2017年1月间,被告张雷承建天等福新镇某村屯道路硬化施工工程。原告李高等16名工人负责混凝土搅拌、运输及路面平整等工作。工程竣工后,张雷只支付了工人2万多元工钱,其余5万多元迟迟不予支付。连续几个月多次讨薪未果,李高等人将张雷诉至天等法院。

涉案金额不是很大,但是涉及16名农民工,讨薪拉锯战近一年,纠纷愈演愈烈。李高等人表明来意后,该院立案庭法官为农民工开辟了绿色通道,并启动速裁程序,由具有丰富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主办该案。因这十几个案件的被告为同一被告,且案件事实基本相同,所以法庭对这16个案件进行合并审理。

研读案卷,分析案情,承办该案的农春宋法官以多年的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全面梳理案件,寻找化解突破口。经过多次组织农民工与被告方对欠款进行核对,做思想工作晓明利害关系,动员张雷履行义务,并反复沟通协调调解方案。在开庭审理过程中,双方最终同意法庭的调解方案,张自愿于年底前结清尚欠的5万多元劳务费。这16起拖欠了将近一年的劳务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。

高质:庭审程序简化但质量不“缩水”

“天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......”11月7日上午10点,天等法院速裁组农春宋法官开庭审理3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。从开庭到庭审结束,仅仅用了50分钟,平均每个案件的庭审时间不到20分钟。

据速裁组负责人刘红花庭长介绍,为提高工作效率,减轻当事人诉累,开庭前法院就做好了审理前的准备,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权利义务须知、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,开庭时除申请回避、上诉权利外,不再重复告知。庭审过程中,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穿插进行,对于无争议的事项,法官不再组织双方进行举证和辩论,庭审着重查清双方有争议的内容。快速审判的案件实行集中排期、开庭及宣判,在简化审判流程、缩短办案时间的同时,对案件质量严格把关,每个时间节点都及时录入审判系统,方便全程监督,确保案件质量不“缩水”。

目前,该院速裁组由2名员额法官、4名法官助理、4名书记员组成。全年将近40%的民商事案件在速裁组化解,也就是说,5%的法官解决了全院40%的民商事纠纷,大大减轻了审判庭的办案压力。(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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